了路。
那个胖子看上去毫不古怪,全然跟一个平平常常在路上行走的人没有差别,但就是因着他毫不古怪,才在这一群古怪的人之中显得分外扎眼。
这个人一身暗金色团花富贵对襟棉袄,头上是湖蓝八角招财帽,两只手稳稳妥妥的插在左右的袖筒里面,白胖鼓胀的像是刚出蒸笼的馒头一般的面孔。一脸和气,教人周身暖洋洋的,他本来就只是一条缝的眼睛眯起来。笑道:“客气,客气。”
全然,像是一个安安生生,本本分分的生意人。
众人让出来的路非常宽阔,因着这个胖子一身肉着实教人咋舌。大概要有三个人,方才能将这个胖子给围起来。
“唔……”那个胖子看上去全然没有因着自己大出血,而展露出甚么不悦,反而却是一副很快活的模样,笑眯眯的望着陆星河,眼睛是两条缝,谁也看不出他的眼珠子是个什么样,此时,他揣着袖子,伸着脖子往那桌子上看了一眼,笑道:“啊呀呀,小哥真真可是个好手气,能在这里连着掷出了十把豹子来,实实在在,是好身手, 好身手。”
“越是好身手,大概也就越会输一个干净,”那魇十七倒是不甘寂寞似的:“小爷也正是因着赢得多,总不甘心收手,到头来,反倒是赢家,比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