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和独立电影业,德国法律就像一位最体贴的情人,给你的只有美妙。与其他国家的税法不同,它不要求影片必须在当地拍摄,或必须雇用当地人员。它只要求影片要由拥有影片版权并能分享未来利润的德国公司制作。
正所谓“好莱坞就是一群律师和会计”,律师们轻易找到了其中的漏洞。
首先好莱坞制片厂通过面策划把影片版权卖给一家德国公司,然后再立即把影片租来。这时候影片好像是属于那家德国公司的,德国人再和制片厂签订一份“制作服务协议”和一份“分销服务协议”,制片厂之后再借助优先购买权把影片重新买来,结束了德国人象征性的、短暂的拥有权。
中间发生什么事了?为了这个“拥有权”,德国人给制片厂的支付款比他们最后通过出租和优先购买权得到的钱多出10%以上,这不是白白送钱,由于减免税款是赚了。而这多出的10%更是制片厂的瞬间利润,没有风险,也没有成本,除了些法律费用。
在往年,像派拉蒙这样的主流片厂每年能通过这个渠道搞到7000万9000万美元的意外之财,够砸一部大片的了。而独立电影业也是受益,大片厂有大片厂的玩法,独立有独立的,韦恩斯坦兄弟拿着由9000多名德国人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