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皱眉,掀开车帘看着外面。
他们已经行到了边塞的贫民区,这里与京中的贫民区不同,京里的贫民好歹还能混口饭吃。这里聚集的人多数都是本应发配边疆为奴的逃犯,还有在附近城中因为没有户口而被撵出来的。在这种地方,能入口的东西比银子都要贵重。因为土地贫瘠,种出来的五谷蔬菜又小又黄,还不够养活一家人的,每一年都会饿死不少人。就算这样,在这里苟延残喘的人还是很多,毕竟朝廷每年都要发配不少的人。
是莫晚手中叫花鸡的味道勾引着那群面黄肌瘦如同骷髅一般的人,他们的目光常年都是混沌的,现在因为肉香却让不少年轻男子的眼中泛着精光。
这种地方每年也就只会有两种人来,要么是朝廷的将军,要么就是别国的使者。可他们的车队却没有使者那么奢华,顶多就是富贵人家的样子。想到这,那些人则是同样起了不轨之心。
“站住!把吃的留下!不然你们休想活着离开这里!”为首的是一个正值壮年的络腮胡汉子,骨架出奇的大,肉却少的可怜,所以显得整个人十分奇怪。那人身后站着几十个面露凶光的男子,小的约么十七,年纪大一点的则是四十左右。
莫晚正吃的香着呢,整个人都投身于叫花鸡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