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命运的抉择 > 正文 第852页
”。
    所谓政、法分科,就是将科举分为“政科”和“法科”两个体系。政科故名思意就是为行政部门选拔公务员,法科当然就是为司法部门选拔司法官员。这么做既有司法独立的意思,同样也是因为行政与司法本就是两个极其专业体系。在历史上能通贯政法的良臣、循吏毕竟是少数。而在分工日渐明确,法律日渐完善的近代社会,这种即抓政务又管司法的“父母官”已经不能胜任快速发展的社会了。因此中华朝才会将政法的考核进行分离,以求得到更为专业的人才。与之相对应,由于中华朝建立了不少军事院校,军官的选拔也就此从科举考试中被独立了出来,因此传统的武举就此被彻底废黜了。
    面对如此重大的科举变革,中华朝的士子们的反应到还算平静。原来历史上唐朝时的科举也曾有过独立科试“律令”的“明法科”,但自北宋起明法科便被罢废了。同时被罢废的还有科试《九章》、《夏侯阳》、《周髀》等数学著作的“明算科”和科试《说文》、《字林》等字书的“明书科”等挑选专业人才的科目。而唐时并不被看好的秀才科,却成为后世科举的主流,这或许是当初设计科举制度的人所没能想到的。而如今中华朝设立“法科”在许多人看来就是在重开唐朝的“明法科”,因此也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