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所言甚是。榜眼郎龙章凤姿,一身正气,不愧为法科头名。”司法院的沈犹龙摇头晃脑地附和道。其实根本不用附和什么,眼前的傅以渐早已成了众司法大臣心目中的良质美材。依照中国传统,司法官员的选拔标准由“身”、“言”、“书”、“判”四个因素组成。其中,位列首位的“身”,即是指法官的外貌长相,要“体貌丰伟”。因此已过不惑之年的傅以渐怎么看都比刚到儿立之年的姚启圣要老成持重,更相貌堂堂得多。
孙露又何尝看不出沈犹龙等人的心思,于是她跟着便顺水推舟的说道:“看来沈大人十分满意榜眼郎呢。如此甚好。榜眼郎你可得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向沈大人认真学习。早日成为我中华的包希仁。”
“是,臣定当全力以赴。不负陛下厚望。”傅以渐一个抱拳道。正如女皇所言,傅以渐在正式成为一个法官之前,必须得先要在督察院出任多年的检察官。这过程可能只需几年,也可能需要几十年。直到其通过司法院的评定取得成为法官的资格为止。因为中华朝的法官一职是需要大量司法经验积累的。由此可见摆在傅以渐面前的亦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
对此无论是在场的新科进士,还是文武大臣都是有必要的心理准备的。谁都知道金榜高中只